原则上是指在日本没有住所且在日本没有住所1年以上的人。对象为外国人、外国公司、长期移居海外1年以上的日本人。
非居民拥有的租赁财产的预扣税
如果承租人的名称是公司而非个人,则支付租金的人将在支付时向税务局缴纳相当于预扣税的金额,以防止非居民未申报。换句话说,承租人是扣缴义务人。房地产租金的预提税(所得税和重建特别所得税)的税率相当于租金的20.42% 。
如果承租人是个人,并出租房地产供自己或其亲属居住,则无需缴纳预提税。
承租人 | 个人 | 个人 | 公司 |
---|---|---|---|
物件的用途 | 个人以及亲属居住用 | 个人以及亲属居住用以外的用途 | 用途不问 |
源泉徴収税 | 不要 | 需要 | 需要 |
源泉徴収額 | - | 20.42% | 20.42% |
租客所支付的月租金 | 100% | 79.58% | 79.58% |
当公司租赁非居民租赁房产时
具体而言,承租公司向非居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租金79.58%的金额,并在次月1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当于租金20.42%的剩余金额作为预扣税。
缴纳地点:
向纳税人法人管辖的税务机关缴纳
缴纳方式:
可以使用税务机关指定的缴款单(非居民和外国法人所得所得税征收表)到管辖的税务机关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缴纳。
付款单:
国家税务局 - 非居民和外国公司收入征收所得税表表格
该表格可在税务局柜台获取。您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索取,并附上回邮信封和邮票。
由于缴纳预提税的义务在借款人一方,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忽视或延迟付款,借款人将被收取滞纳金和未付款的附加税。
当非居民将房地产出租给公司时
非居住外国人或外国法人在日本租赁非居住者在日本拥有的财产并赚取租金收入(国内来源收入)时,如果承租人是法人,则承租法人将如上所述缴纳20.42%的预提税(所得税和重建特别所得税),剩余的79.58%将作为月租金支付给出租人。
在以下情况下,您可以获得预扣税的豁免或减免。
如果非居民或外国公司已获得预扣税免税证明
如果非居民或外国法人在日本设有常设机构并开展业务,则其情况与居民或国内法人相同。因此,如果非居民或外国公司满足一定要求,经申请,税务局局长将签发免予扣缴税款的证明,如果该证明提交给境内来源收入的支付人(承租人),则在该证明有效期内收到的境内来源收入(租金收入)将免征预扣税。
<非居民获得预扣税免税证明的主要要求>
① 已提交开业申报书等。
② 不住在纳税地的非居民必须注册为税务代理人。
③ 必须提交上一年度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
(注)税务代理人是指代表非居民向日本税务机关发出通知、提交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的人。(税务代理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外国公司获得预扣税免税证书的主要特定要求>
① 提交您已成为外国普通法人的通知。
② 根据公司法或民法典的规定必须注册的外国公司必须进行注册。
如果日本与非居民居住国之间有税收协定
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可以免征或减扣预扣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国内来源所得的支付人(承租人)向管辖该支付人的税务署长提交规定的通知书和退税申请书。
非居民出租人可在次年2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当月通过纳税申报表清缴预扣税款。
(注1) 税率等可能会因税法修改而发生变化。
(注2) 详情建议您向税务专家确认。
承租人预扣税缴纳确认
如果您对承租公司是否已缴纳规定的预提税存有疑虑,出租人可以通过向承租人索取付款记录来确认是否已付款。